close
認定從嚴...非農民 禁買、賣、蓋農舍
Click for a zoom view
2015年5月15日 上午 12:19 GMT
未來只有真農民才可以蓋農舍。
為杜絕非農民蓋農舍、炒作農地價格,農委會將修正「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」,明確定義「何謂農民」,以後只有投保農保的農民、投保健保第三類畜牧漁業業者,或實際從事農業經營者,才算農民,才有資格買、蓋農舍;新辦法最快六月底上路。
過去農委會為讓便利農友,農業發展條例規範農民可在自有農地上蓋農舍,卻沒清楚定義怎麼樣才算農民,讓許多地產投機客,或想在鄉間有別墅的非農民,占用農地卻不耕作生產,還把地價炒高。
農委會主委陳保基說,台灣農地價格被炒到世界前三高,青年想務農,最大門檻就是買不起或租不起地;以他老家屏東來說,一甲地竟要一千五百萬元,讓農友生產水稻一年只能賺廿幾萬,買地成本要幾十年才能攤平,實在「種不起」。
農委會企畫處長曹紹徽表示,修法後,要真的從事農業生產的人,才可起造或買農舍,若該人沒有農保或健保第三類,縣市政府就會到其農地視察是否有生產作物,或請對方提出農產品銷售證明,確認農民身分。否則可依區域計畫法,開罰最低六萬、最高卅萬元的罰款,且可連續開罰,直到改善為止。
以在花蓮有塊田的「假日農夫」行政院副院長張善政為例,若其要蓋農舍,曹紹徽說,他的田就要種滿作物,且平時要有人幫他把作物拿去賣,才能蓋農舍;若他因為公務繁忙或手受傷,導致農地荒廢,縣市政府需令其限期改善,例如請其他農友代為耕作。
曹紹徽認為,修法勢必引來房仲業者、投資客的反彈。但陳保基說,台灣農地不農用的問題嚴重,若不改善,要永續經營很困難,政府必須有強烈手段,才能讓農地價格恢復合理。
記者陳皓嬿/台北報導 聯合報聯合線上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